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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07.17 01:47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82)法律決字第 22054 號
民法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非現行
第 1059 條
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
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
第 1078 條
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養子女之姓適用第一千零五十九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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