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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9)法律字第 11705 號
民法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非現行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公用徵收或法院之判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
者,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其物權。
第 828 條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規定之法律或契約定之。
除前項之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
,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第 959 條
善意占有人,於本權訴訟敗訴時,自其訴訟拘束發生之日起,視為惡意占
有人。
第 1151 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第 1164 條
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