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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8)法律決字第 2124 號
民法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非現行
第 1000 條
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
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