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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7)法保字第 14571 號
保安處分執行法 (民國 69 年 07 月 04 日) 非現行
第 75 條
執行保護管束之期間,已達一年以上者,檢察官綜核各月報告表,並徵詢執行保護管束者
之意見,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時,應聲請法院裁定,免除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