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2:50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4)法律決字第 13982 號
民法 (民國 74 年 06 月 03 日) 非現行
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
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