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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3)法律字第 4365 號
行政執行法 (民國 36 年 11 月 11 日) 非現行
第 2 條
間接強制處分如左:
一、代執行。
二、罰鍰。
前項處分,非以書面限定期間預為告戒,不得行之;但代執行認為有緊急
情形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