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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60)台函民決字第 8106 號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
第 760 條
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
第 762 條
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
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