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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903509700 號
民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非現行
第 768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
權。
第 802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