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7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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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403503600 號
行政程序法 (民國 102 年 05 月 22 日)
非現行
第 25 條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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