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1:47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203508050 號
民法 (民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827 條
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
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
前項依法律行為成立之公同關係,以有法律規定或習慣者為限。
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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