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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0999045178 號
民法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003 條
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
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