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刑事案件扣押物、沒收物之保管、處理,除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令另 有規定外,依本注意事項行之。
一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 (以下簡稱各檢察署) 受 理下列各款人犯,應置於候訊室: (一) 各司法警察機關隨案移送之犯罪嫌疑人。 (二) 檢察官向監獄、看守所或其他拘禁處所提訊之在押人犯。 (三) 拘提、逮捕或通緝到案之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