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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0960801852 號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民國 94 年 09 月 23 日) 非現行
第 58 條
監獄得聘請品學俱佳,熱心服務之社會人士二人以上為教誨志工,襄助教
化工作。
前項教誨志工,由各監獄報請法務部核定後延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