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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務部(89)法決字第 051077 號
貪污治罪條例 (民國 85 年 10 月 23 日) 非現行
第 2 條
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其受公務機
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犯本條例之罪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