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0:41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務部(88)法檢字第 001798 號
民法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非現行
第 1086 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第 1089 條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
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
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
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聽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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