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3:52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務部(71)法檢(二)字第 1099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58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254 條
明知為偽造或仿造之商標、商號之貨物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外國輸入者,處
二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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