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9:02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辦理觀察勒戒業務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1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隆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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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臺灣基隆看守所訂定發布全文 18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所總字第 100
  0500026 號函自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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