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五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一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所務會議通過修正發布 全文 3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芳教字第 0930800 211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 點 (原名稱: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替代役役男申訴處理辦法;新名稱:臺 灣臺南少年觀護所替代役役男申訴處理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琴總字第 09407 00555 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