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東戒所總第 1
  0604003350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十三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所務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東戒所總字第
  10604011010 號函修正第 2、6~8、10、1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
  十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東戒所總字第 1
  1204009880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