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二十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中分檢惠 檔字第 10620000240 號函訂定全文 16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二月二十 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五日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中分檢文字 第 1071000071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1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 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新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