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412 000810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監務會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412 008030 號函修正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七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512 004090 號函修正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