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50157822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 1020873734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4568200 號 令、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210294931 號令、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情二 字第 1030000593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 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