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8515480 號令訂定 發布;並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808503720 號令修 正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十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