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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7:01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1 月 08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04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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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八日臺灣臺北監獄北監教字第 0992501111 號
  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九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教字第 100250006
  8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
  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7
  21000020  號函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7
  21000180  號函修正第 5、9、1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四月十六日
  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921
  000400  號函修正第 3、4、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9
  21000770  號函修正第 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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