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臺灣臺中戒治所中戒所行字第 097040013
8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6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臺灣臺中戒治所第 20 次所務會議決議通
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中戒所總字第 1
000400049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5 點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
第 5 款、第 8 款規定,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中戒治所(少年觀護所)宿舍管理要點;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少年觀護所)宿舍管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中戒所總字第 1
010400600 號函修正全文 26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十月四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少年觀護所)宿舍管理要點;新
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暨臺中少年觀護所宿舍管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中戒所總字第
10204005600 號函修正第 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即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中戒所總字
第 10304007750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
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中戒所總字
第 10804008060 號函修正第 5、6、7、9、12、25 點條文;刪除第
1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