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臺灣南投看守所投所彥總字第 0940400 38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芳研字第 1 000100006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