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四日法務部(87)法矯字第 001184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七日法務部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3657 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 (原名稱:法務部所屬監獄附設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