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一日法務部(87)法令字第 000918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20901051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與治療實施辦法;新名稱:妨害性自
主罪及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與治療實施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50902001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與治療實施辦法;新
名稱: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及治療實施辦法)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60009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60600099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90200489B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原名稱: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及治療實施辦法;新
名稱: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強制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實施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