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法務部(90)法秘字第 00398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日法務部法綜字第 10101106980 號函自一 百零一年十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