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十五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20 條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479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
(原名稱: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新名稱:貪污治罪條例)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51
10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0 條
5.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1764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17740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2-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70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8、20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976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10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23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11、12、16 條條文;刪除第 12-1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978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3005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1、20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50048109 號
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631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20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