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27 05:54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宿舍管理要點 5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宿舍管理要點 (民國 114 年 06 月 17 日) 現行
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借多房間職務宿舍:
(一)本人、配偶或其隨居任所之扶養親屬經政府輔助購置(建)住宅或
      貸款。
(二)本人、配偶或其隨居任所之扶養親屬已在其他機關(構)借用首長
      宿舍或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派赴國外進修、工作,攜眷同往。
    前項第一款所訂經政府輔助購置(建)住宅或貸款,依財政部解釋為
    準。
7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借單房間職務宿舍:
(一)本人、配偶經政府輔助購置(建)住宅或貸款者。但因職務調動,
      致輔購住宅地點與本署之距離不便通勤者,得由機關首長核准借用
      單房間職務宿舍。
(二)派赴國外進修、工作,攜眷同往者。
    前項第一款所訂經政府輔助購置(建)住宅或貸款,依財政部解釋為
    準。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