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51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收容人家屬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3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現行
第 56 條
各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次數如左:
一、第四級受刑人每星期一次。
二、第三級受刑人每星期一次或二次。
三、第二級受刑人每三日一次。
四、第一級受刑人不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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