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47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國家機密保護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現行
第 4 條
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如下:
一、絕對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
    事項。
二、極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三、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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