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4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 6 條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58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26 條
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