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22:5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72 條
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
查民律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條理由謂有背於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法律行為,雖不為犯
罪,然有使國民道德日趨卑下之弊,當然使其法律行為無效。此本條所由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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