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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 41 條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一、第一項及第四項未修正。
二、配合本法第三條有關求償權行使之規定已移列於同條第五項,爰配合修正第二項
    及第三項所引本法第三條之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