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13 19:2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 24 條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省級機關自一百零八年度起預算歸零,員額及業務由相關機關承接,爰將第二項 所定之「及省政府」文字刪除。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