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31 22:2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
監獄組織通則 第 8 條
民國 91 年 01 月 30 日
一、第八款減刑之「呈」報修正為「陳」報。 二、其餘各款酌作文字修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