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4.15 10:59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115.03.30 訂定) 2
民國 115 年 03 月 30 日
規範申請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可親送或通訊辦理;若無法親自辦理,可委任代理人
(需提委任書),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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