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4.15 11:0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115.03.30 訂定) 10
民國 115 年 03 月 30 日
違反場地或檔案維護規範者,本分署得停止其應用,情節重大者依法論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