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4 11:5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 5 條
民國 114 年 05 月 06 日
規定招考、遴選或進用檢察官助理之審查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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