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0.09 02:34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重大災害案件處理小組作業要點 4
民國 114 年 01 月 09 日
明定得設立臨時辦公處所辦理相驗事務及秘書組之支援。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