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22:4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9
民國 112 年 11 月 02 日
本點說明本署對於停車場內之財物、車輛等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若發生行車事故,
由使用人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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