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3:4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7
民國 112 年 10 月 02 日
本點說明停放車輛禁止放置易燃物、爆裂物、危險物品及各項違禁物等物品,及使用
人未遵守規定時之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