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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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行注意事項 24
民國 112 年 06 月 29 日
檢察官或被告對於命被告應遵守事項或變更、延長、撤銷之處分不服者,得提起救濟 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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