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1:3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3
民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明定檔案應用申請程序及申請書應載明之事項與送達方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