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7 03:3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生活管理須知 4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一、第四點第一款說明班級自治管理預期目標。
二、第四點第二款說明班級幹部配置及選任。
三、為落實班級自治,第四點第三款明定由教輔人員辦理自治幹部指導及考核。
四、第四點第四款臚列各自治幹部職責。
五、第四點第五款說明自治幹部管理及撤換。
六、第四點六款說明自治幹部座談之召開方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