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7 03:3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生活管理須知 11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一、為維持研習秩序,第十一點第一款訂定訂購外送應注意規範。
二、為維護本署環境及秩序,第十一點第二款規定嚴禁於本署食用檳榔及酒類,並說
    明吸菸區分布位置。
三、第十一點第三款說明設備損壞報修流程及蓄意破壞、竊取相關責任追究。
四、為協助受訓人員培養自律習慣,第十一點第四款說明違反本須知將列入操行考核
    實據,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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