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22:54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卷宗及證物開示及收費規則 第 32 條
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定明本規則之施行日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