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3:5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12
民國 110 年 09 月 24 日
陳情案件非屬本所業管事項,應主動移送他機關,並通知陳情人。以確保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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